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86.启11:16,17.在神面前坐在宝座上的二十四位长老,就伏面拜神,说,今在、昔在、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啊,我们感谢你,因你执掌大权进入这国了。
“在神面前坐在宝座上的二十四位长老”表示处于来自主的光和能力的高层天堂,以在很快就要到来的最后审判之日之前,将恶人与善人分离(687节);“就伏面拜神”表示他们出于一颗最谦卑的心而对主的崇拜(688节)。
“说,主神全能者啊,我们感谢你”表示承认,即一切存在、生命或存活和能力都来自主(689节);“今在、昔在、以后永在的”表示来自那从永恒直到永恒都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中的全部的(690节);“因你执掌大权进入这国了”表示当先前的天堂和教会被毁灭时,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的建立(691节)。
第五诫 不可杀人
309.在属世意义上,“不可杀人”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,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,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。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,因为对许多人来说,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,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。从广泛意义上说,谋杀包括敌意、仇恨和报复,它们呼出杀戮,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,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。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;因此,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。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“谋杀”,不是行为中的“谋杀”;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,或报复和复仇,就会爆发为行动,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,尤其如此。仇恨就是谋杀,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:
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,不可杀人;凡杀人的,必有审判的危险。只是我告诉你们,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,必有审判的危险。凡骂弟兄拉加的,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,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,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。(马太福音5:21, 22)
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,也属于意愿,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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